“已经改变的最高立法机构选举行政负责人的规则,其中规定在获得 90 名代表同意的情况下以高法定人数选举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,但无法实施,我们已经每 6 个月选举一次委员会主席的无效做法是没有用处、不能接受的,而且是委员会工作过程中的一个阻碍因素。这是执政党的失败和退却”。
议会对此 政治团体“欧洲社会主义者”主席弗里登·英贾在与欧安组织民主制度和人权办公室(ODIHR)代表团会面时说。
欧安组织/ODIR 代表团访问格鲁吉亚的目的是讨论报告中提出的调查结果和建议,使与选举有关的立法和做法更符合欧安组织承担的义务,并确定领域未来的合作和将采取的具体步骤。
据政治组主席称,“根据行为准则的新变化,选举过程将通过电子系统进行,直到70%。因此,在 30% 之前、Tu 30% 之上的投票站对选举过程进行特殊控制非常重要,因为在这部分存在选举舞弊的最大危险。因此,有必要对这种特定情况采取特殊方法,以避免欺诈。”
Fridon Injia认为,选举期间行政资源的使用仍然是一个大问题,这表现在选民的压力上。
“在现有项目中,使用行政资源的可能性已经收紧,但我认为这还不够。应该有这样的惩罚方法,一个人伪造是不值得的”,弗里登·因贾说。